集檢測、鑒定、設計、技術咨詢服務
于一體的綜合性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
已經(jīng)存在質量問題的建筑工程建筑而言,更需要進行結構檢測,并通過檢測結果來判定建筑工程的居住安全,以避免建筑工程倒塌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發(fā)生。所謂建筑工程檢測,簡單講就是對建筑工程安全進行檢測鑒定,那么,當需要進行蘭州建筑工程檢測時,我們具體該如何做呢?
——受理委托——
1.受理建筑工程安全鑒定的范圍:已建成驗收并正式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。達到規(guī)定使用年限的建筑工程;
公共場所5年未作安全鑒定的;由于行為人(含單位)任意拆改建筑工程主體結構,或明顯加大建筑工程荷載,或附加建(構)筑物而影響結構構件、設備損壞的建筑工程;因毗鄰建筑深基坑施工、興建、擴建、加層而損壞的建筑工程;改變建筑工程用途,危及建筑工程安全的;發(fā)生自然災害、火災事故和出現(xiàn)其他不安全因素,危及建筑工程安全的。建筑工程檢測鑒定單位應按所取得資質等級規(guī)定的受理范圍進行受理。
2.查驗委托人下列合法證件之一并復印歸檔:建筑工程所有權證;住房租約或憑證;買賣、交換、轉讓、贈與、分割的契證或公證書;仲裁或審判機關已經(jīng)發(fā)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判決文書。
3.指導委托人填寫《建筑工程安全鑒定委托書》,與委托人約定現(xiàn)場查勘日期,并交待準備事項。
4.鑒定收費:凡委托鑒定的建筑工程均按收費標準預收建筑工程安全鑒定費,由委托人繳納。鑒定為危房的,該費用由責任人承擔;鑒定費由市、區(qū)建筑工程安全鑒定站收取;建筑工程檢測鑒定費一般按棟和建筑面積計收,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文件。
——初始調查——
1.按建筑工程規(guī)模大小、結構復雜程度選派相應數(shù)量持有《建筑工程安全鑒定作業(yè)證》的鑒定人員(不少于兩名,其中應有結構工程師一名)承擔鑒定工作。
2.向委托人調查被鑒定建筑工程的歷史和現(xiàn)狀,使用、維修、改建及其他有關情況,收集和查閱建筑工程設計、施工、改建、加固的圖紙、說明、照片及其他有關技術檔案資料。
3.制定現(xiàn)場查勘方案(包括重點檢查項目),準備必要的檢測工具,儀器等。
——現(xiàn)場查勘——
1.查勘工作應本著先室外(包括地下設施,相鄰建筑的相互關系)后室內,先下層后上層,按地基基礎、墻、柱、梁、板、屋架、屋面逐層、逐間、逐項檢查。
2.對鑒定委托中提出和初始調查中確定的重點檢查項目,建筑工程檢測機構應仔細查勘。
3.繪制建筑工程平面圖,并在平面圖上標明各種損壞構件的部位、損壞程度及數(shù)量。
——檢測驗算——
1.在現(xiàn)場時,要有目的地對損壞構件進行檢測。主要檢測項目有:沉降量、位移量、傾斜率、撓度、裂縫(寬、長、深),砌體、鋼筋混凝土、砂漿強度等。對于需具備檢測資質的檢測項目(如混凝土強度的超聲回彈檢測或取芯采樣檢測),應另委托專業(yè)檢測機構進行檢測。
2.必要時應有選擇地對損壞構件的強度、剛度、穩(wěn)定性等進行結構復核驗算。